早产儿营养及喂养标准

时间:2024-11-11 05:33:07 编辑: 来源:

 凡新生儿胎龄未满37周(小于259天),早产准不论其出生体重大小,儿营均称为早产儿(或未成熟儿)。养及养标

  早产儿的早产准营养及喂养:目前各界较重视,一般主张早喂养,儿营使其生理体重下降时间缩短,养及养标或程度减轻,早产准低血糖率发生减少,儿营血胆红素浓度相对减少。养及养标一般生后6~12小时开始喂糖水,早产准24小时开始喂乳,儿营体重过低或一般情况较差者,养及养标如曾发生紫绀、早产准呼吸困难或手术产者,儿营可适当推迟喂养,养及养标静脉补液。

  哺喂方法:按早产儿成熟情况不同而异,对出生体重较重的、吮吸反射良好的,可直接哺乳,反之用滴管或胃管喂养。

  摄入量随早产儿出生体重及成熟程度而定,可参考早产儿摄入量计算公式。

  出生10天内早产儿每日哺乳量(ml)=(婴儿出生实足天数+10)×体重(克/100)

  10天后每日哺乳量(ml)=1/5-1/4体重(克)

  以上摄入量为最大摄入量,如早产儿不能吃完,可将剩余部分由静脉补充,以保证蛋白质、热卡和水分的供给。

  喂奶间隔时间:可根据奶方和体重安排,一般体重1000克以下者,每小时喂一次;1001~1500克者,每1.5小时喂一次;1501~2000克,每2小时喂一次;2001~2500克,每3小时一次,或具体情况分别对待。